酉陽醫保發〔2023〕52號
各鄉鎮人民政府,各街道辦事處,政府有關部門,有關單位:
為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工作,根據市醫保局、市財政局、市稅務局《關于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渝醫保發〔2023〕24號)要求,現就做好我縣2024年居民醫保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參保繳費時間
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集中參保時間為2023年10月起至2023年12月31日,集中參保期內參保并完成繳費的,從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。為方便返鄉農民工等群體參保,在2024年1月1日至 2 月29日期間參保繳費的,自完清費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。
二、參保繳費標準
(一)個人繳費標準
一檔380元/人·年,二檔755元/人·年。
(二)參保資助標準
符合享受個人參保資助的特困人員(含城鄉孤兒、事實無人撫養兒童)按一檔全額資助參保。
符合享受個人參保資助的低保對象按90%給予定額資助。
符合享受個人參保資助的返貧致貧人口、脫貧不穩定戶、邊緣易致貧戶、突發嚴重困難戶、低保邊緣戶、城鄉重度(1-2級)殘疾人員,參加居民醫保一檔的,按照70%給予定額資助。
上述人員自愿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二檔的,統一按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一檔個人繳費標準的100%給予資助。超過資助標準的個人應繳納參保費用由對象自行負擔。
符合享受個人參保資助的計生對象參保人員,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對象本人,統一按照居民醫保一檔繳費標準的80%補貼,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(含農村獨生子女四級殘疾扶助)對象及其子女、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,統一按照居民醫保一檔繳費標準的100%補貼。
符合享受個人參保資助的在鄉老復員軍人、烈士遺屬、因公犧牲軍人遺屬、病故軍人遺屬,全部按二檔全額資助參保,1-6級殘疾軍人按相關規定參加職工醫保,其他重點優撫對象按一檔全額參保資助。
享受參保資助的人員,按參保繳費時就高身份確定,享受資助參保后人員身份發生變化的,不再進行差額資助。
三、待遇調整
從2024年1月1日起,將大病保險起付線調整為17833元/人·年。大病保險繼續對特困人員、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傾斜支付政策。
加強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保障,從2024年起,孕產婦產前檢查費補助限額提高至300元,住院順產分娩定額補助提高至600元。剖宮產及并發癥按照居民醫保住院政策報銷,報銷額度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補足。強化生育權益保障,參保人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的,享受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待遇。
調整大學生參保繳費時間,自2023年起,在渝高校大學生(含全日制研究生)參加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期從學年調整為自 然年度,待遇享受時間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;新生入學 時參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醫保的,待遇享受時間為完成繳費的次日至次年12月31日。
調整當年,已參加2023年9月至2024年學年度居民醫保的學生,待遇享受時間從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。
居民醫保待遇狀態正常的人員年度內轉為參加職工醫保,在其等待期內處于預參保狀態享受居民醫保待遇。對居民醫保在集中參保期內參保的、已連續2年(含2年)以上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工醫保中斷繳費3個月內參加居民醫保的,以及新生兒(出生后90天內)、農村低收入人口、穩定脫貧人口等特殊群體,不設待遇等待期。
四、參保范圍
(一)戶籍在本縣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。
(二)具有本縣戶籍的新生兒。
(三)在我縣取得《居住證》的市外戶籍人員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強化組織。各鄉鎮(街道)務必高度重視,切實加強領導,制定工作方案,細化工作措施,落實參保工作主體責任。要加大宣傳力度,強化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,加強個人繳費征繳,鞏固提高城鄉居民參保率,穩定實現農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率達到99%以上。要全面落實資助群體參保政策,確保各類資助對象應參盡參、應保盡保。
(二)加快推進。各鄉鎮(街道)要認真統籌,迅速啟動,務必于集中參保期內完成本轄區參保人員基礎信息錄入、核對和基金繳存工作,加快推進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征繳工作,確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正常享受醫療保障待遇。
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?
?????????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財政局
國家稅務總局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稅務局
2023年11月6日